发布时间:2012-12-13
一、专利资助的依据:
《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》
二 、申报条件:
1、在我市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;
2、拥有自主核心专利;
3、初步建立专利预警应急、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;
4、积极参与并在涉外专利纠纷处理中获得胜诉或达成和解;
5、无恶意侵犯外方知识产权情形。
三、应提交资料:
1、涉外专利维权项目申报书(一式3份);
2、申请单位在我市注册的证明文件(核对原件);
3、核心专利证书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4、已建立的专利预警应急、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等材料;
5、在涉外专利纠纷处理中获得胜诉或达成和解的相关材料。
四、申请地点:
东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法务科
本信息来源于:东莞市科技局